标题:
[原创]
司机醉酒驾驶出事故 同乘者也被判刑2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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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runot2far
时间:
2011-2-14 20:28
标题:
司机醉酒驾驶出事故 同乘者也被判刑2年!
2008
年
8
月,日本琦玉县熊谷市一位男子因酒醉驾驶造成
9
人死伤。这个男子已经被判刑
16
年。
当时,这个男子驾驶的车上还有两位同事。就在今天,琦玉地方法院判处这
2
位同事
2
年徒刑。
虽然日本早已具有追究醉酒和酒后驾驶者的同乘者,同饮者,酒类提供者等相关责任的法律条文,尤其是同乘者和酒类提供者,法律规定了非常严格的罚则,
但以往对这样的例子一般都是罚金处理。
比如,2003年鹿儿岛县发生的酒后驾驶致死案中,在2008年法院判处同乘者
5千3百万日元
的处罚。
但是,醉酒驾驶的同乘者被判徒刑,这在日本也是首例。
根据判决,事发当日,肇事司机向两人建议:“开车出去兜一圈风吧。”而两人明知当时司机已经喝过酒,处于很难正常驾驶的状态下,仍然同意,并让他开车,因此一直到事发前这
15
分钟内,两人都处于默认酒后驾驶的状态。
在法庭上,检察机关认为两人“非常清楚地认识到司机醉酒程度很深,仍然不加以制止”,以“危险驾驶致死辅助罪”向法庭请求
8
年徒刑
。
另一方面,辩护方认为,能证明两人明确认识到司机醉酒,不能正常驾驶的证据不足,而请求无罪判决。
最后,法院认为:“两人在审讯阶段的,承认认识到司机酒后驾驶的供述可信,予以采用,但考虑到两人只是辅助性质”,最后判决两人各2年徒刑。
辩护方表示将上诉。
不管最后结果如何,作为日本全国首个对酒后驾驶的同乘者的徒刑,这为全社会共同提高对酒后驾驶危险性的认识和作为同乘者,同饮者等相关人的责任感都带来了很强烈的正面影响。
我国的酒后驾驶情况非常严重,希望国家能尽早向他国学习,加强相关法律的建立。
根据回复,增添一些内容:
8
楼,和
10
楼的同志,注意看清楚帖子。同乘者要在“
明明知道
”司机酒后开
车
,而不阻止
继续
坐
车
的情况下才会被定罪。
所以,不管在公
车还
是私
车
上,不管你
认
不
认识
司机,只要你没有
见
到司机喝酒,就算你
闻
到他
满
嘴酒气,心中
怀
疑,你也可以
说
你不知道,因
为
你没有
证
据,不能肯定,当然出了事故也不会追究你的
责
任。
同
样
,喝醉了被人抬上
车
,你就更不知道司机是不是酒后开
车
了,怎么会有
责
任?
但是
如果
你不但看
见
司机喝酒,甚至和他一起喝了酒,
还继续让
他开
车
,坐他的
车
,
这
就有罪了。
9
楼的疑
问
,如果你
劝
司机,司机不听,你一定不能坐他的
车
。只要你不上
车
,就没有刑事
责
任。
但是
严
格来
说
,如果你明知道司机喝了酒,甚至
还
和他一起喝了酒,
应该
尽量
劝阻
,如果司机
实
在不听上了
车
,
可以报
警。
在日本法律中,
如果
明知那人要开车,还
一起喝了酒,
就算不坐他的
车
,
没有刑事
责
任,
出了事
也是
有民事
责
任的,
受害者可以
对
你
发
起民事
诉讼
要求
赔偿
。
这
在日本是
有
先例的。
曾有某人和同事喝了很长时间的酒,明知同事要开车,也没有劝阻,自己坐出租车回家了。结果同事酒后开车撞死了人,受害者家属对这个人也提起了民事诉讼,最后赔了几千万日元。
而且如果是司机的上司一起喝了酒,或者是同僚非常积极地劝了司机喝酒,就会有刑事责任了,民事责任也会加重,还有行政处分。
因为法律认为这些时候都让司机不好拒绝饮酒,已经进入教唆犯罪的范围了。
某小学校长,明知下属开车,还和下属喝了酒,然后自己坐出租车回家了。下属开车回家,没有出事故,但被警察抓住,结果小学校长也被罚款,吊销驾照,还受行政处分,被停职。
我曾写过一篇帖子,详细介绍了日本对酒后开车处罚的法律,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参考:
《Sis原创:看看日本如何处罚饮酒驾驶》
http://sexinsex.net/forum/viewthread.php?tid=3277520
日本对酒后开车的法律制定和执行都是很严格的,希望我们能多向他们学习。
[
本帖最后由 runot2far 于 2011-2-16 20:31 编辑
]
作者:
allanstanley
时间:
2011-2-15 15:57
呵呵,交通事故在日本是很严重的事情啊,说不定公司都会解雇你,所以大家开车都是很小心的
作者:
weiweixxx
时间:
2011-2-15 16:35
严谨酒后驾驶是非常人性化的,另外同乘者要挨罚我觉得有些牵强
作者:
dl200800188
时间:
2011-2-15 16:47
有些悲剧没法避免是意外,我们只能一声叹息。但是有些悲剧完全可以避免,我们就应该尽力。
而且国内实行这个法律对同乘者也是一个约束。
还可以避免同乘者为了面子不去指出司机的问题,司机也可以不用强撑面子说自己没醉要继续开车,这是皆大欢喜的好事。
作者:
aping7788
时间:
2011-2-15 16:51
这样对劝酒的人也有个约束,很不错,但在国内实行比较困难。
作者:
advanceberserk
时间:
2011-2-15 18:08
恩,这个要严重支持,不禁醉酒驾车的要严厉判罚,劝酒的和默认该行为的亲友也要付出代价!
作者:
o82545
时间:
2011-2-15 18:24
中国的酒文化延续几千年,要想达到理想的效果,确实需要下大力气整治,前几天一个邻居家23岁的儿子,去战友家拜年,晚上回家,车开到180迈,一个弯度大的地方没刹住,车飞起来,直径20公分的树,干掉七棵,同乘四个人无一幸免,现场太惨了,方圆四十米全是碎尸块
作者:
133065zjh
时间:
2011-2-16 13:20
这算什么鸟判罚啊 一起坐车的也罚 那要是公交车之类的怎么办 难到拉一堆人一起坐牢啊
作者:
potman169
时间:
2011-2-16 13:41
同乘人员不劝酒驾的,哎,理论上应该要罚。但是有的时候酒驾司机真的不听劝啊!
作者:
jianglitao
时间:
2011-2-16 13:42
国内法律不完善人所共知,有些事情我们只能靠社会舆论,和伦理道德。
作者:
yuhulu
时间:
2011-2-16 14:17
酒驾确实是非常害人害己的一种恶行,在这种无视他人的生命的行为面前,只有判死刑才是真正可以有效制止此类行为发生的。
作者:
yybuy
时间:
2011-2-16 15:57
这个不合理,哪天我也喝醉了,不知哪个混蛋把我抬上车的。
作者:
runot2far
时间:
2011-2-16 20:18
做了一些回复,添加在主贴上,希望大家参考。
作者:
diy999
时间:
2011-2-16 21:16
我看过日本这条法律,好像说同乘者如知道驾驶员酒驾而未劝阻者才有罪,不知道驾驶员酒驾的不受处罚,这条法律是有一定道理的,在国内其实碰到类似情况也可以按包庇罪论处,酒驾是违法行为,知道违法不阻止不举报不是包庇是什么。
作者:
wwhaha
时间:
2011-2-16 23:21
进来一看果然不是国内的,希望我们也能有所改进。
作者:
strikiller
时间:
2011-2-17 10:13
有关醉酒驾驶的法律我觉得非常好, 身边有很多原来经常酒后驾车的人现在基本上在酒后选择出租车, 或者不开车去喝酒. 呵呵, 对饭店的打击我觉得比较大
作者:
mhxbbswc
时间:
2011-2-17 22:02
恩,这个要严重支持,不禁醉酒驾车的要严厉判罚,劝酒的和默认该行为的亲友也要付出代价!
作者:
philiphf
时间:
2011-2-17 22:15
这也未免太苛刻了把,坐车的还不至于被抓去关起来把
作者:
pp6666
时间:
2011-2-28 14:51
中国可以借鉴一下
估计真有这种法律会从主观上少点酒驾
作者:
zlgtren
时间:
2011-2-28 15:38
中国刑法量刑就是太轻,很多有势力有关系的人醉酒驾车了,出事可以找人去顶或者通关系,那么一点点处罚对他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。我一个同事的女儿大学毕业出来刚参加工作,在巴中被一个有黑社会背景的人给撞死了,而且是来回碾压,结果对方找人顶罪,疏通关系,交管部门最后以交通事故就了结了。用周立波的话说,这就是“中国特色”。
作者:
qwe567
时间:
2011-2-28 19:36
国内现在查酒驾查的很厉害,如果把这个案例再引进来,那就更给力了。
作者:
szzlyx
时间:
2011-2-28 21:11
国内酒后驾驶的情况太多了,比如过年应酬太多,能说一点酒不喝吗?所以这个比较矛盾的问题
作者:
baiwuxin
时间:
2011-2-28 21:15
日本的法律本就和中国的不同,不过关于酒后驾车,确实应该重罚
作者:
爱上中出
时间:
2011-2-28 22:41
这个判罚貌似有点苛刻
但从侧面也反映了一个情况
醉酒驾车这个坏习惯 要在全世界所有人的监督下 让这个情况慢慢的消失
作者:
aaronsteel
时间:
2011-2-28 22:47
谢谢了,长见识了,在中国,什么都有可能啊!
作者:
sdbz918
时间:
2011-3-16 15:26
引用:
原帖由
weiweixxx
于 2011-2-15 16:35 发表
严谨酒后驾驶是非常人性化的,另外同乘者要挨罚我觉得有些牵强
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,你已经知道他是酒后驾车了还要坐他的车。严格来说的话也属于共犯吧。如果不用重刑的话很多酒驾不会怕的。因为有车的人有钱。用钱消灾的想法也不再少数
作者:
969192756
时间:
2011-3-16 18:31
现在酒驾是犯法 这样的法律 是社会完整的体现
作者:
lidayong
时间:
2011-3-16 23:12
醉酒驾车真是害人,相关的处罚越严厉越好,就要把人的侥幸心理去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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